在法院開庭,被告打原告,
經濟糾紛山東 菏澤2025-06-06 17:28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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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法院開庭出法庭門,被告被原告打,被告應該的報警。打人是違法犯罪行為,如果造成輕微傷,會受到治安管理處罰;如果經鑒定構成輕傷以上的傷害,涉嫌故意傷害罪,要負刑事責任。 《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四十三條 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一)結伙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14周歲的人或者60周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罪】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原問題:《法院開庭出法庭門,被告被原告打,被告該怎么處理》回復于 2022-11-11 21:02: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