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保密協議中有要求員工不能復制公司秘密文件,前提在員工不同意降薪時,公司不續約合同,然后員工把資料上傳到自己云盤,公司以此來說解除合同不支付補償金可以嗎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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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根據你的敘述,你和單位簽訂的是競業禁止的條款。1、你是否需要遵守: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四條之規定:競業限制的人員限于用人單位的高級管理人員、高級技術人員和其他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競業限制的范圍、地域、期限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的約定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 我認為你不屬于上述之人,同時作為試用期人員,你不可能解除到單位的秘密,因此你不是該項條款的適格主體。建議你到勞動仲裁機構仲裁要求確認此條款無效。2、如果你需要負此義務怎么辦: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三條之規定: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并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后,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也就是說,如果單位讓你遵守此條,他們是需要給你支付經濟補償的 原問題:《我想請教一下關于保密協議的勞動法專家解答?》回復于 2022-12-06 00:1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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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項目解散,通知員工解除勞動合同,員工不簽字
解除勞動合同宜用“通知書”,通知送到即可,法律并未強制對方簽字,如果員工不簽字也不影響執行結果,法律生效。勞動人事管理中的信件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以法院專遞方式郵寄送達民事訴訟文書的若干規定》執行,即受送達人拒絕簽收的,文書退回之日視為送公司降薪迫使員工離職
如果勞動合同未約定單位有權單方降薪調崗,你有權要求單位按原待遇履行。若公司不履行,導致員工離職,屬于非法解除勞動合同,根據我國《勞動合同法》規定,公司應當支付勞動者雙倍賠償金,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公司老板以不簽保密協議為由拒絕簽續約合同
勞動合同到期自然終止,只要你不愿續簽,那么單位就應當為你辦理離職手續。單位沒有權力不放你。保密協議與不能離職沒有任何關系,保密協議只是在單位支付你保密費的情況下為單位保守商業秘密。 原問題:《合同到期,不想續簽,但是公司不放人,以保密協議為你好如果公司要求員工入股,員工不愿意,遂公司作出一系列調崗,降薪舉措,是否違法?
根據我國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如果雙方當事人不能協商一致時,可以另行支付一個月的工資作為經濟補償金,提前三十日通知之后要求其離職的。針對不勝任崗位解除的問題,實踐中操作的手法比較多,根據你們公司的情況,提幾點建議:一、確認公司關于調崗的制度是否你好,公司強迫員工簽訂空白勞動合同,發生糾紛時,員工要求公司支付不簽合同的二倍工資,法院會支持嗎?
用人單位在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滿一年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的,就視為簽訂了無固定期限合同。用人單位不與勞動者簽訂拉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從第二個月開始到一年內,每月支付啦都在雙倍工資。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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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