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疫工作人員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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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傳染病防治法》(2013年修正)第六十四條規定,對從事傳染病預防、醫療、科研、教學、現場處理疫情的人員,以及在生產、工作中接觸傳染病病原體的其他人員,有關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采取有效的衛生防護措施和醫療保健措施,并給予適當的津貼。 人社部、財政部、國家衛健委2020年1月23日印發《關于因履行工作職責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的醫護及相關工作人員有關保障問題的通知》(人社部函[2020]11號),明確在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預防和救治工作中,醫護及相關工作人員因履行工作職責,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或因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死亡的,應認定為工傷,依法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原問題:《因履行疫情預防和救治工作職責死亡是否屬于工傷》回復于 2023-01-04 15:2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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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支援抗疫被感染算工傷,算幾級工傷
這個不夠成工傷等級單位不給報抗疫一線怎么辦
去你廠子所在的勞動局仲裁部門投訴。現在投訴成功的概率非常之高。如果他給你上了保險,醫藥費就走醫療保險;如果單位沒有給你上保險,那么單位必須給你報銷,不用那么多規矩。 原問題:《廠里不給報醫療費怎么辦?》我是支援長春抗疫的醫務人員,在支援抗疫回來隔離不到二天,突發高血壓三級,腦梗死,腺突,心絞痛,轉住院隔離治療,問醫療費用單位管不管
《在一起》劉一鳴院長的原型是武漢市武昌醫院黨委副書記、院長劉智明。劉智明曾任武漢市第三醫院副院長,武漢市武昌醫院院長。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以來,劉智明同志始終堅守在疫情防控一線,全力救治新冠肺炎患者,在工作中不幸感染新冠肺炎。2020年2月18單位安排去支援抗疫負責運送隔離人員,期間在酒店猝死,是否屬于工傷
《傳染病防治法》(2013年修正)第六十四條規定,對從事傳染病預防、醫療、科研、教學、現場處理疫情的人員,以及在生產、工作中接觸傳染病病原體的其他人員,有關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采取有效的衛生防護措施和醫療保健措施,并給予適當的津貼。 人社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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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