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權繼承,單位人事檔案需要哪些?
財產繼承湖南 長沙2025-12-13 16:53
律師回復
-
月幫助201720人1、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2、被繼承人遺留的財產證明;3、繼承人的身份證明。包括:身份證、戶口簿;4、親屬關系證明:(1)一般由被繼承人或繼承人檔案所在單位人事部門證明,也可以由以上主體所在地公安機關證明;(2)居民可以由居委會和街道辦事處證明;(3)村民可以由村委會和鄉(鎮)政府證明。5、繼承人放棄繼承權的,由放棄繼承的繼承人親自到公證處辦理放棄繼承權聲明書公證;6、繼承人因特殊情況不能親自到公證處辦理繼承的,應當提供經過公證的委托書,委托其他人代為辦理;7、被繼承人父母已經死亡的,應提供公安機關出具的死亡證明;8、遺囑繼承的,應當提供合法、有效的遺囑。 原問題:《遺產繼承需要提供什么證件材料》回復于 2022-05-30 16:5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