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止審理是什么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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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法院立案審理后,并不是就一定會一帆風順順利進行的,還可能會處于某些原因像是原告出現了意外等導致訴訟沒有辦法正常進行,使得訴訟中止的情況發生。那么,民事訴訟中止審理的情形有哪些在民事訴訟中,訴訟中止的情形主要有六種,在《民事訴訟法》第150條中有明確規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訴訟:(一)一方當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繼承人表明是否參加訴訟的;(二)一方當事人喪失訴訟行為能力,尚未確定法定代理人的;(三)作為一方當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終止,尚未確定權利義務承受人的;(四)一方當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參加訴訟的;(五)本案必須以另一案的審理結果為依據,而另一案尚未審結的;(六)其他應當中止訴訟的情形。 原問題:《民事訴訟中止審理的情形》回復于 2022-11-10 20:1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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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