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民法177條第一款第一項什么解釋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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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下落不明的時間從戰爭結束之日起計算.民法通則第二十條第一款。《民通意見》 28: (一)下落不明滿四年的。 戰爭期間下落不明的《民法通則》第二十條 公民下落不明滿二年的,利害關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他為失蹤人。 戰爭期間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時間從戰爭結束之日起計算。第二十三條 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二)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從事故發生之日起滿二年的、第二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中的下落不明的起算時間,從公民音訊消失之次日起算。當法律沒有明確規定意外事故失蹤起算日的時候,利害關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他死亡 原問題:《宣告失蹤和宣告死亡》回復于 2022-11-10 16:3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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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