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酒駕致人輕傷,判了兩個月,時間長嗎
律師回復
-
月幫助201720人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駕駛機動車輛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八)》第二十二條規定,在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后增加一條,作為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設定“危險駕駛罪”,將醉酒駕駛機動車、駕駛機動車追逐競駛等交通違法行為納入刑法調整范圍。醉酒駕駛機動車將被處以一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拘役,并處罰金。《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八十七條規定,犯罪經過下列期限不再追訴: ①法定最高刑為不滿5年有期徒刑的,經過5年。 ②法定最高刑為5年以上不滿10年有期徒刑的,經過10年。 ③法定最高刑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經過15年。 ④法定最高刑為無期徒刑、死刑的,經過20年。 如果20年后認為必須追訴的,須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核準。律師點評:醉酒駕車致人重傷才構成交通肇事罪,由于此案致人輕傷,所以不構成交通肇事罪,但是其醉酒駕駛行為構成危險駕駛罪,該危險駕駛追訴期為5年,所以仍要判刑。 原問題:《醉駕撞人輕傷現已賠償事情過一個月了還要判刑嗎》回復于 2022-12-05 10:58:11
相似問題解答
熱心律師
律師最新回復
-
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