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死亡對方不承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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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與用人單位發生勞動糾紛的,應當先協商,協商無法解決的收集證據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根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系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發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第三條 解決勞動爭議,應當根據事實,遵循合法、公正、及時、著重調解的原則,依法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第四條 發生勞動爭議,勞動者可以與用人單位協商,也可以請工會或者第三方共同與用人單位協商,達成和解協議。 第五條 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愿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愿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七條 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前款規定的仲裁時效,因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者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仲裁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當理由,當事人不能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申請仲裁的,仲裁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時效期間繼續計算。 勞動關系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但是,勞動關系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原問題:《因工傷死亡,對方不賠償,我們應不應該去鬧》回復于 2022-11-10 06:0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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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在學校被別的同學不小心把耳膜撞傷了,對方不承擔責任
兒子在學校被同學打成耳膜大穿孔,對方家長不承擔民事責任。將該同學告上法庭,對今后成長會有一些影響,不過是他應該承受的責任。 起訴后,可以申請傷情鑒定: 1、如果構成輕傷或輕傷以上,打人者就涉嫌故意傷害罪,依法應被追究刑事責任。處三年以下離婚訴訟,男方不承擔責任
您好,您可以直接起訴解除婚姻關系。車禍導致對方死亡
首先,要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其次,如果在交通事故中機動車方是主要責任或全部責任,還要承擔刑事責任。 依據《關于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條規定: 第二條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醫院誤診 不承擔責任
兩家醫院都有責任。第一家醫院:誤診責任,但如果要追究則必須提供一定的證據,證明該醫院做過這樣的診斷(比如病人手中的病歷本上的診斷名,或該院做的登記上有也可以);以及這個診斷最后被否定的證據(其他醫院提供的最后確診證明)。第二家醫院(有點冤…你好,我父親交通事故死亡,身前是個體工商戶,從事農技推廣,死亡保險公司對個體工商戶這有賠償嗎
有死亡賠償金的,根據所在省份政府公布的居民收入來計算相關法律條文
熱心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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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