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在一審的擇期宣判期間可以補充或重新提交新證據嗎?
律師回復
-
月幫助201720人不管刑事民事案件審判的主要目的都是查明案件事實,區分責任,解決糾紛,而這樣的任務就是要依靠證據,所以不管刑事、民事只要是之前沒有出現的都有程序進入訴訟,當然可以補交。刑事訴訟:開庭審理后判決前發現的影響定罪的新證據,控辯雙方通常存在爭議,因此應當適用嚴格證明,即通過補充開庭的方式對該證據進行調查、質證,進而決定是否采用。《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中第41-43條,詳細規定了什么是“新的證據” 第四十一條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款規定的“新的證據”,是指以下情形 (一)一審程序中的新的證據包括:當事人在一審舉證期限屆滿后新發現的證據;當事人確因客觀原因無法在舉證期限內提供,經人民法院準許,在延長的期限內仍無法提供的證據; (二)二審程序中的新的證據包括:一審庭審結束后新發現的證據;當事人在一審舉證期限屆滿前申請人民法院調查取證未獲準許,二審法院經審查認為應當準許并依當事人申請調取的證據。 第四十二條 當事人在一審程序中提供新的證據的,應當在一審開庭前或者開庭審理時提出。當事人在二審程序中提供新的證據的,應當在二審開庭前或者開庭審理時提出;二審不需要開庭審理的,應當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內提出。 第四十三條 當事人舉證期限屆滿后提供的證據不是新的證據的,人民法院不予采納。 當事人經人民法院準許延期舉證,但因客觀原因未能在準許的期限內提供,且不審理該證據可能導致裁判明顯不公的,其提供的證據可視為新的證據。 原問題:《人民法院審查起訴判決之前能否補充證據》回復于 2022-12-05 09:20:53
相似問題解答
在二審期間,提交在一審沒有提交的新遺囑作為新證據可以嗎
你好,這主要是為了防止證據突襲,訴訟誠信而設的一項制度,不過這是針對惡意的有證不舉的行為的懲戒。 如果是新證據則不在此列,法院不能在二審中不采納和不改判。 原問題:《被告在二審過程中向法庭提交的在一審中沒有提交的證據,不能作為二審法院二審提交的新證據發回重審要重新提交嗎?
發回重審制度是民事訴訟程序確立的一項重要制度.發回重過對一審上訴案件審理認為一審法院的判決認定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或者一審判決違反法定程序,可能影響案件正確判決;或者一審判決遺漏當事人、訴訟請求等四種事由;由二審法院作出撤銷一審判決的裁定,開庭后宣判前,是否可以在提供新證據
如果法院在做出判決前,當事人有新的證據提供,或者對原有證據提出質疑的,那么法院應該依法核實,并做出延期審理的決定。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三十九條規定,當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新的證據。當事人經法庭許可,可以向證人、鑒定人、勘驗人發問。當事人勞動仲裁案件在法院開庭前可以補充新證據嗎?
你這種情況要看你是在仲裁開庭還是在法院開庭,現在我國證據法的相關規定,在開庭前一天或者是開庭后,有了新證據,提交的時候法院是有可能會采納的,但是法院在審查過程中發現你是應當提交而未提交,采納之后有可能對你進行訓誡或罰款,這樣做的目的是防止你開庭后原告可以在掌上法庭提交補充證據嗎
從你說的“原告又在開完庭判決前搜集到了新證據”看這應該二審了吧,如果有新證是可以法院提交的。新的證人也是可以出庭作證的。但有時候,二審不定開庭,那么,你應該證人先寫份書面證據交到法院去。 原問題:《開庭后可否再向法庭提交證據???》相關法律熱點
相關法律條文
相關合同范本
熱心律師
律師最新回復
-
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