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后,孩子的探視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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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夫妻離婚后,不撫養子女一方有探視的法定權利,另一方有協助和配合的法定義務。具體探視的方式和時間,由雙方當事人本著孩子利益最大化的原則自行協商,如果達不成一致意見,可以起訴,法院會根據雙方具體情況對探視問題進行調解,如果在法官的主持下雙方對探視時間和方式能夠達成一致意見的,法官出具調解書予以確認。調解不成的,法官再根據照顧子女的利益對探視時間和方式進行判決,在司法實務中,探望權法院不會規定的特別細,通常只規定每月享有幾天的探望權,如果規定的過細,一是不夠靈活,二是不容易執行。不直接撫養子女一方行使探望權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另一方可以申請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權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不直接撫養子女一方可以申請恢復探望的權利。探望權的本質不僅是父母一方的權利保護,更是對孩子成長的關懷。如果遇到故意以各種理由不讓對方看孩子的,那權利人一方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申請對方上失信人名單等方式,予以約束其履行配合義務。 原問題:《離婚后孩子的探視權》回復于 2022-11-10 05:3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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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后孩子的探視權問題
你好!律師解答如下:法律賦予離婚父母一方的探望權就是為了保障父母的感情利益,減少父母離婚對子女的傷害,增進父母子女的溝通和交流,減輕子女的家庭破碎感,促進子女的健康成長。兩人都開始了新的生活,但兩人永遠都是孩子的父母,為了孩子多多體諒吧!情離婚后孩子探視權
但在領完離婚證后兩個月內,我數次去看望兒子都遭到女方的拒絕和阻礙。女方的理由是當初我們在離婚協議中并未約定我有探望兒子的權利,所以沒必要讓我探望兒子。請問,我國關于離婚后父母探望子女方面有什么規定?我可以就探望權起訴嗎? 答:關于離婚后不直離婚后小孩子探視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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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望權,又稱見面交往權,是指離婚后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親或母親一方享有的與未成年子女探望、聯系、會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權利。那么離婚后孩子的探視權相關規定是怎么樣的呢離婚后孩子的探視權相關規定:《婚姻法》第三十八條規定:“離婚后,不直接撫您好,我想咨詢關于離婚后孩子探視權的問題
離婚協議書范本 男方:某某,男,漢族, 年 月 日生,住 ,身份證號碼: 女方:某某,女,漢族, 年 月 日生,住 ,身份證號碼: 男方與女方于 年 月認識,于 年 月 日在 登記結婚,婚后于 年 月 日生育一兒子/女兒,名 。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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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