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執行申請書交了一個月都沒有立案怎么辦?
勞動爭議四川 巴中2025-08-02 22:14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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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三條: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請執行書之日起超過六個月未執行的,申請執行人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上一級人民法院經審查,可以責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內執行,也可以決定由本院執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執行。若是申請法院強制執行的,要區分以下情況來處理:1、申請執行時提供被執行人準確財產線索的,法院可以立即采取執行措施。2、申請執行時沒有提供被執行人財產線索的,法院收案后,會先查詢、調查被執行人的存款、車輛、房產等財產情況,并采取凍結、查封、扣押等控制措施。周期一般在一周左右,法院案件較多的,也可以能需要二周、三周時間。3、查詢不到被執行人財產的,需要申請人提供財產線索。申請人不能提供的,法院會終止本次執行程序,待發現被執行人的財產時,再恢復執行。 原問題:《執行那材料交了二十多天也沒立案怎么辦?》回復于 2022-06-15 22:2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