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無故辭退不賠償,強行不讓上班,還未提前三十天書面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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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這種情況按《勞動合同法》規定,應按員工工齡,支付雙倍賠償金,未提前通知的,還應額外支付一個月工資作為代通知金的。當然你也可以要求恢復勞動關系。繼續回去上班的。參考法律條款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原問題:《勞資糾紛......單位無故解除勞動合同且沒有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員工。該怎么賠償?》回復于 2022-11-09 20:4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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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一年支付兩個月工資補償無緣無故也沒有提前通知辭退員工賠償
展開全部既然是被公司無故辭退的,也就不存在提前一個月通知問題。公司的做法涉嫌違法解除勞動合同,需承擔支付《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規定的二倍的賠償金的法律責任。 原問題:《被公司無故辭退,也沒有提前一個月通知我,那么賠償金應該怎么賠付呢?》你好,公司無故辭退我可以申請賠償嗎
公司的原因辭退你的,要支付經濟補償金的。關鍵的是要公司出具書面辭退通知書(蓋章),否則繼續上班,堅持不離職。如果公司不給你上班,你就立即電話投訴勞動監察大隊,請他們來處理。 原問題:《勞動法中無故被辭退的有賠償嗎?》請問公司無故不讓員工上班?觸犯法律嗎?
公司無故不讓來上班,但是工資獎金社保照付,這個并不違法的,按現行規定,如果用人單位放假的,放假期間按規定支付工資或生活費,就不違法的,法律依據如下:《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二條非因勞動者原因造成單位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周期內的,用人單位無故辭退 公司無故辭退
無故辭退,可以要求兩倍的經濟補償金,即3個月工資。放假的這兩個月公司應支付基本工資。 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從第二個月起支付雙倍工資(最多11個月) 協商不成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關鍵就是需要你和用人單位有勞動關系的證據。比如有公司名稱的工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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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