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拍賣前5天把錢還清了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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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人民法院依法拍賣被執行人的房產,在拍賣日之前,被執行人向人民法院提交足額金錢清償債務,拍賣停止;其他情形下,被執行人無權阻止,拍賣后,也不存在被執行人反悔的問題,但被執行人本人也可以參加競拍;拍賣成功后,買受人逾期未支付價款或者承受人逾期未補交差價而使拍賣、抵債的目的難以實現的,人民法院可以重新拍賣。重新拍賣的價款低于原拍賣價款造成的差價、費用損失及原拍賣中的傭金,由原買受人承擔。 法律依據:《關于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拍賣、變賣財產的規定》 1、第十五條第二款:申請執行人、被執行人可以參加競買。 2、第二十二條 被執行?人在拍賣日之前向人民法院提交足額金錢清償債務,要求停止拍賣的,人民法院應當準許,但被執行人應當負擔因拍賣支出的必要費用。 3、第三十條:人民法院裁定拍賣成交或者以流拍的財產抵債后,除有依法不能移交的情形外,應當于裁定送達后十五日內,將拍賣的財產移交買受人或者承受人。被執行人或者第三人占有拍賣財產應當移交而拒不移交的,強制執行。 4、第二十五條:拍賣成交或者以流拍的財產抵債后,買受人逾期未支付價款或者承受人逾期未補交差價而使拍賣、抵債的目的難以實現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賣。重新拍賣時,原買受人不得參加競買。 重新拍賣的價款低于原拍賣價款造成的差價、費用損失及原拍賣中的傭金,由原買受人承擔。人民法院可以直接從其預交的保證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證金有剩余的,應當退還原買受人;保證金數額不足的,可以責令原買受人補交;拒不補交的,強制執行。 原問題:《法院拍賣房子成功之后房主現在真的反悔怎么辦,我們的錢全付清了,威脅我。法院也是說隨我們自己。》回復于 2023-01-04 04:0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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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經在拍賣前把欠款結清了,還沒給執行費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民事拍賣、變賣財產的規定》于 2004 年 10 月 26 日 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 1330 次會議通過,自 2005 年 1 月 1 日起 執行。其內容為: 為了進一步規范民事執行中的拍賣、變賣措施。維護你好房子拍賣前可以協商嗎
與拍賣公司協商,在拍賣前或在拍賣公司辦競買登記時提出要委托他人代為拍賣,并提交本人簽字的委托書給拍賣公司,就可以由別人代你就拍賣。如不想參加拍賣,不用辦手續,只要拍賣當天不參加就可以了。 原問題:《房屋拍賣的時候可以派人代表去嗎》房子被拍賣,法院把拍賣的錢是定義成追繳非法所得,還是先抵扣罰金?
律師解答: 如果被判刑,財產處罰方式有兩種:沒收財產和罰金。沒收財產的對象是違法所得,罰金的對象是個人的合法財產。 就你的商鋪和房子來說,如果不是用違法所得購買的,就屬于合法財產。沒收財產是不會沒收他們的。另外,商鋪在我的房子逾期四個月,銀行說開發商準備拍賣,我現在把欠款還了會不會還拍賣?
不太可能。開發商欠的債務與拍賣的買受人無關。過戶時交齊應交的稅費就可以了。請注意:可以拍賣,簽訂了委托拍賣合同,不等于就是賣出去了。委托拍賣合同和貨物買賣合同不同:委托拍賣合同是幫拍賣物品,不代表就是成功賣掉了;貨物買賣合同才是賣掉。 原問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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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