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已離職,原公司發函要求我承擔損失及罰款,請問合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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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不需要,已過勞動爭議仲裁時效。根據《勞動仲裁法》第二十七條 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前款規定的仲裁時效,因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者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仲裁時效期間重新計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當理由,當事人不能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申請仲裁的,仲裁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時效期間繼續計算。勞動關系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但是,勞動關系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原問題:《已離職2年,前公司通知在任職期間有款項交接不清,要求賠償責任,我需要賠償損失》回復于 2022-11-09 20:2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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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其他員工造成的損失要其他員工共同承擔,這合理嗎
由于這種情況造成的扣工資,獎金,都屬于合理情況甚至讓你感覺的小題大做的開除都是很正常的.公司管理要求有嚴格的管理規范,你把物品搞錯造成的蝴蝶效應是相當巨大的,由于你的失誤,你后續的所有部門都可能增加很多的工作量如果貨品發出,對你們公司的品牌法人更換要個人承擔公司損失嗎
看題主的問題真的很費力。法人不是人,法人是一個組織。 題主說的公司法人應該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以下的回答都是基于該理解來回答的。1、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的變更,不影響公司對外的債務。2、題主說的“原法人公司有債務,變更后新法人是否承擔原公司的債我要離職公司要求我賠償違約金
1、該違約金協議無效。2、勞動者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角人單位即可解除勞動合同,無需單位同意或批準。這是你的權利。3、解除勞動合同時,企業應當辦理離職手續,這是企業的義務。否則給勞動者造成損失還要承擔賠償責任。4、如協商不成,可以向當地勞動監給公司造成損失,公司要求我全賠,合理嗎
要看是否是故意造成的,如果是故意的需要全部賠償,過失的根據過失情況由法院衡量公司罰款四千多合理嗎
1、工資4000元,一次罰款2400,這樣是不合理的,就算勞動者給用人單位造成了經濟損失的,每月只能扣除工資的20%的。2、《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六條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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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