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詢下宣告死亡法院需要哪些手續?人已經過世n多年了。
律師回復
-
月幫助201720人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八十三條:公民下落不明滿二年,利害關系人申請宣告其失蹤的,向下落不明人住所地基層人民法院提出。申請書應當寫明失蹤的事實、時間和請求,并附有公安機關或者其他有關機關關于該公民下落不明的書面證明。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八十四條:公民下落不明滿四年,或者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滿二年,或者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經有關機關證明該公民不可能生存,利害關系人申請宣告其死亡的,向下落不明人住所地基層人民法院提出。申請書應當寫明下落不明的事實、時間和請求,并附有公安機關或者其他有關機關關于該公民下落不明的書面證明。擴展資料:一、《民法通則》第二十三條規定了宣告死亡的條件:公民下落不明須達到法律規定的期限(一)下落不明滿四年的;(二)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從事故產生之日起滿二年的。戰爭期間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時間從戰爭終結之日起計算。只有利害關系人提出宣告死亡申請的,人民法院才能依法作出死亡宣告。宣告失蹤人死亡,必須由利害關系人向失蹤人的住所地或最后居住地的基層人民法院提出宣告死亡的申請。人民法院應當發出尋找失蹤人的公告,公告期間為1年。尋找失蹤人公告期限屆滿仍無失蹤人生存消息的,便可作出死亡宣告判決之日期為失蹤人死亡的時間。此類事例比如登山遇雪崩、大海沉船等,等兩年沒有必要,只要有關機關的證明即可。另外,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規定,人民法院判決宣告公民失蹤后。利害關系人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失蹤人死亡,從失蹤的次日起滿四年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宣告失蹤的判決即是該公民失蹤的證明。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人民法院受理宣告失蹤、宣告死亡案件后,應當發出尋找下落不明人的公告。宣告失蹤的公告期間為三個月,宣告死亡的公告期間為一年。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經有關機關證明該公民不可能生存的,宣告死亡的公告期間為三個月。公告期間屆滿,人民法院應當根據被宣告失蹤、宣告死亡的事實是否得到確認,作出宣告失蹤、宣告死亡的判決或者駁回申請的判決。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八十六條:被宣告失蹤、宣告死亡的公民重新出現,經本人或者利害關系人申請,人民法院應當作出新判決,撤銷原判決。 原問題:《宣告死亡需要哪些證明材料》回復于 2022-11-09 20:19:00
相似問題解答
需要辦理宣告死亡申請
你好,去人民法院辦理。宣告死亡有三種情形:1、當事人下落不明滿4年的,2、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滿2年,經公安機關證明不可能生還的,3、戰爭期間下落不明,自戰爭結束4年后,仍下落不明的。具備上述任一條件的,利害關系人均有權向法院申請宣告當事人死我想咨詢一下車禍死亡了需要哪些證件
出車禍死亡后需要到當地派出所銷戶。 需要提供的資料: 1、單位(村、居委會)出具的死亡注銷戶口證明信 ; 2、居民戶口簿; 3、死亡人居民身份證; 4、《死亡醫學證明》或者司法部門的死亡鑒定書、法院的《宣告死亡判決書》。 根據《你好,問一下法院訴訟離婚都需要哪些手續?
,"法院訴訟離婚需要的手續比較多,雙方身份證據感情破裂的證據,結婚登記的證據,以及財產證據孩子的身份信息。具體可以點擊頭像咨詢律師。你好,我想咨詢一下喪偶需要辦什么手續
再婚是指已婚方與原配偶離婚或者原配偶去世的前提下,再與他人通過國家正規的法律途徑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組成新家庭的行為。跟結婚程序一樣,男女雙方需要準備好相關材料,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結婚登記,再婚的需要帶上離婚證或判決書,婚姻登記工作人員審查后發你好,我父親去世了,弟弟失蹤多年,我要起訴他,需要什么手續手續
到你弟弟居住地的基礎人民法院立案庭提交起訴狀及相應的證據復印件,起訴狀寫明訴訟請求,比如要求分割父親房屋的多少部份,是你們要給對方補償還是對方給你們補償,把房產證復印件及死亡證明的復印件附在后面. 原問題:《母親要起訴弟弟分割父親留下房產,相關法律熱點
相關法律條文
熱心律師
律師最新回復
-
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