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賬備注了往來款,實際上是借款,請問該怎么起訴
律師回復
-
月幫助201720人—————————————————————————————————————————第一審普通程序全過程問答 一、起訴和受理 (一)起訴應當具備什么條件? 1、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2、有明確的被告; 3、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4、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二)當事人如何提交起訴狀?起訴狀包括什么內容? 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 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并告知對方當事人。起訴狀應當記明下列事項: 1、當事人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 2、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 3、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三)人民法院對下列起訴,如何處理? 人民法院對符合規定的起訴,必須受理;對下列起訴,分別情形,予以處理: 1、依照行政訴訟法的規定,屬于行政訴訟受案范圍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訴訟; 2、依照法律規定,雙方當事人對合同糾紛自愿達成書面仲裁協議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訴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3、依照法律規定,應當由其他機關處理的爭議,告知原告向有關機關申請解決; 4、對不屬于本院管轄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5、對判決、裁定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案件,當事人又起訴的,告知原告按照申訴處理,但人民法院準許撤訴的裁定除外; 6、依照法律規定,在一定期限內不得起訴的案件,在不得起訴的期限內起訴的,不予受理; 7、判決不準離婚和調解和好的離婚案件,判決、調解維持收養關系的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原告在六個月內又起訴的,不予受理。 (四)人民法院的立案期是多久? 人民法院收到起訴狀或者口頭起訴,經審查,認為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并通知當事人;認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 二、審理前的準備 人民法院審理前應作什么準備? 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被告提出答辯狀的,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之日起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發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辯狀的,不影響人民法院審理。 人民法院對決定受理的案件,應當在受理案件通知書和應訴通知書中向當事人告知有關的訴訟權利義務,或者口頭告知。合議庭組成人員確定后,應當在三內日告知當事人。 必須共同進行訴訟的當事人沒有參加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通知其參加訴訟。 三、開庭審理 (一)審理民事案件,應當公開進行嗎? 人民法院審民事案件,除涉及國家秘密、個人隱私或者法律另有規定的以外,應當公開進行。 離婚案件、涉及商業秘密的案件,當事人申請不公開審理的,可以不公開審理。 (二)開庭審理前,人民法院應當如何進行? 開庭審理前,書記員應當查明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紀律。 開庭審理時,由審判長核對當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審判人員、書記員名單,告知當事人有關的訴訟權利義務,詢問當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請。 (三)法庭調查的過程是什么? 法庭調查按照下列順序進行: (1)當事人陳述; (2)告知證人的權利義務,證人作證,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 (3)出示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 (4)宣讀鑒定結論; (5)宣讀勘驗筆錄。 (四)當事人的法庭上的權利? 當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新的證據。 當事人經法庭許可,可以向證人、鑒定人、勘驗人發問。 當事人要求重新進行調查、鑒定或者勘驗的,是否準許,由人民法院決定。 (五)在什么情況下,可以合并審理? 原告增加訴訟請求,被告提出反訴,第三人提出與本案有關的訴訟請求,可以合并審理。 (六)法庭辯論的過程是什么? 法庭辯論按照下列順序進行: 1、原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 2、被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答辯; 3、第三人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或者答辯; 4、互相辯論。 法庭辯論終結,由審判長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順序征詢各方最后意見。 (六)原告不到庭怎么辦? 原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訴處理;被告反訴的,可以缺席判決。 (七)被告不到庭怎么辦? 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八)宣判前,原告可以申請撤訴嗎? 宣判前,原告申請撤訴的,是否準許,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準許撤訴的,原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九)在什么情況下,可以延期開庭審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開庭審理: 1、必須到庭的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有正當理由沒有到庭的; 2、當事人臨時提出回避申請的; 3、需要通知新的證人到庭,調取新的證據,重新鑒定、勘驗,或者需要補充調查的; 4、其他應當延期的情形。 (十)審判過程如何紀錄? 書記員應當將法庭審理的全部活動記入筆錄,由審判人員和書記員簽名。 法庭筆錄應當當庭宣讀,也可以告知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當庭或者在五日內閱讀。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認為對自己的陳述記錄有遺漏或者差錯的,有權申請補正。如果不予補正,應當將申請記錄在案。—————————碼字不容易、升級需要經驗、還望你百忙之中采納答案——————————————————覺得好就請點采納答案把,給個好評,祝愿你生活更美——————————————————希望你新的一年,心想事成,工作順利,生活歡樂美滿————————— 原問題:《有銀行匯款回執單并備注一欄寫明借款向法院起訴會受理嗎?》回復于 2022-11-09 16:45:18
-
相似問題解答
欠錢不還,超過三年,無借條,只有網銀轉賬記錄,備注了借款,還能要回嗎?
可以起訴對方要求歸還借款。具體情況可以點擊頭像聯系我咨詢詳細給你說明處理辦法。您好!請問我于2021年1月借款給別人10萬,現在借款人到期未還款。之前他跟我是情侶關系,2021年之前發給我的紅包轉賬等可以抵消我借給他的借款嘛?我借給他10萬,轉賬記錄上備注了借款,打了欠條。
可能不行抵扣 轉賬在前 借款在后 時間對不上 您好如果您想獲得更加詳細的服務包括如何起草起訴狀,準備證據材料和訴訟時間流程,請購買我的電話咨詢服務,非常感謝。借款人用了66筆沒備注微信轉賬的流水能作為還借款的證據嗎,有什么法律依據?謝謝!
如果沒有備注借款,有其他證據佐證也是可以的,具體可以點擊平臺咨詢首頁上我的頭像,選擇一對一咨詢,詳細溝通案情。前女友口頭借錢兩萬多,有轉賬記錄,但無特別備注是借錢,請問這個錢還可以要回來嗎
匯款憑證屬于銀行轉賬記錄,可以證明金額往來,結合其他證據可以證明借貸關系。 沒有借據,如果能通過其他證據,如借款協議、銀行轉賬記錄、電話錄音、證人證言等,能夠證明欠款事實和欠款金額即可。 對于欠款追討有很多途徑,比如與對方進行協商要求支朋友欠錢不還,只有微信轉賬記錄沒有 備注
現在電子支付、轉賬已成一種常態,雖是方便,但是當牽扯到借款還錢的時候就有點拎不清了。可是也正因為這種便利方式的存在,使得很多借了錢出去的人收不回借款,為什么?別人很理直氣壯的不還錢的原因就是“你沒有證據!”那么微信記錄能作為證據使用的條件有相關法律熱點
相關法律條文
熱心律師
律師最新回復
-
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