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用期三天第三天趕人走沒有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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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可以,原則上正常離職,辦理交接手續后,是可以領取工資的。但是勞動法只規定了按時足額發放工資,這里所說的按時也沒有具體說明時限,可以理解不跨二個月度,對辭職后工資領取時間沒有相關具體規定,所以這個就要看公司的規章制度。可以和公司的人事部門協商,態度好點,應該就沒有什么問題。試用期內辭職的,需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單位,才能合法解除勞動合同。不能馬上走人。《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原問題:《試用期間立馬辭職走人不給結工資咋辦》回復于 2022-06-26 12:4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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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