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詢一下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上寫的事安全隱患車輛,和無有效駕駛證開判定的次責!請問這兩個和交通事故有關系嗎?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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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一、辦理程序 向 112 指揮中心報警, 112 指揮中心接警后,通知值班民警 → 搶救傷者,保護現場,初步了解案情 → 是否道路交通事故 → 立案、現場勘查、調查取證 → 作出事故認定,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追究刑事責任 → 宣布責任認定,并告知當事人申請調解或向法院起訴的權利 → 是否共同申請調解 → 組織調解 → 調解達成協議,制作《損害賠償調解書》 → 根據違法事實作出處罰。 二、提交的資料 1 、持交通事故當事人身份證、駕駛證、行駛證、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單及有效期限內的商業保險單據。 2 、開具工資證明、戶籍證明、診斷證明、藥費單據、車物損失證明。 3 、亡人事故,在公安交通部門領取死亡尸體處理通知書后,提供:⑴死亡注銷證明(由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⑵死者家庭成員戶籍證明(由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 三、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作出交通事故認定書的時限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經過勘驗、檢查現場的交通事故應當自勘查現場之日起十日內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交通肇事逃逸的,在查獲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車輛后十日內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應當在檢驗、鑒定或者重新檢驗、鑒定結果確定后五日內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 四、不服 交通事故認定書的復核 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有異議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送達之日起三日內,向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出書面復核申請。復核申請應當載明復核請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證據。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收到當事人書面復核申請后五日內,應當作出是否受理決定。 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自受理復核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進行審查,并作出復核結論,復核以一次為限。 五、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交通事故責任人的處理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認定之日起五日內,對當事人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依法作出處罰。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構成犯罪,依法應當吊銷駕駛人機動車駕駛證的,應當在人民法院作出有罪判決后,由設區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同時具有逃逸情形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同時依法作出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決定。 六、交通事故的賠償 當事人可以對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進行協商,也可以一致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進行調解,經調解達成協議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當場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調解書,由各方當事人簽字,分別送達各方當事人。當時人不同意交通管理部門調解或經交通管理部門調解達不成一直意見的可以向交通事故發生地或被告住所地的法院起訴。 原問題:《我想咨詢有關交通事故責任認定和處理方面的問題》回復于 2022-11-09 13:1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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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責任認定和理賠
展開全部 交警要重新認定是可以的,雖然雙方簽字了,但有異議的可以重新認定,但重新認定的話,也沒必要把車開過去,只是依據原來的現場勘測和測量的結果就可以,還有當時繪制的現場圖,以及詢問筆錄,還有車輛鑒定結果等就可以了,交警沒有權利要求保險不賠我要咨詢交通事故責任認定
1:十字路口有無信號燈? 2:與你相撞的是右側車輛?還是對向車輛? 有信號按信號行駛。無信號燈十字路口:拐彎讓直行、右拐讓左拐、都是直行左讓右。 和右側車輛相撞,你的主責(無信號燈十字路口無全責)。 和對向車輛相撞,你的全責。如有證你好在嗎,我想咨詢一下交通事故的事
你好,可以電話聯系。咨詢,交通事故責任認定,
第一、交通事故責任的劃分不是以傷的輕重來確定;一般是具體看本次交通事故中雙方有無存在過錯和誰當時擁有路權。第二、交強險跟責任認定也沒有關系,但關系到今后的賠償。無交強險上路屬于違法行為,交警會做出相應處罰;第三、車輛應在本車道內行駛,變更車交通事故責任認定和賠償問題
您好,劃分標準: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一)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擔全部責任;(二)因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據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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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