恢復終本執行是由原告送達還是律師送達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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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您好。根據最新(2013)版《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六條的規定,當條款所規定的中止的情形消失后,執行恢復:(1)申請人提出繼續申請執行或延期執行的期限到期;(2)法院對于案外人對執行標的提出異議后,經審查裁定駁回的,恢復執行;(3)繼承人已經通過法定程序繼承被繼承人的權利或義務的(申請執行的權利或履行法律文書的義務);(4)權利義務承受人確定的;(5)人民法院認為應當恢復執行的。希望對您有所幫助。參考:《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裁定中止執行:(一)申請人表示可以延期執行的;(二)案外人對執行標的提出確有理由的異議的;(三)作為一方當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繼承人繼承權利或者承擔義務的;(四)作為一方當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終止,尚未確定權利義務承受人的;(五)人民法院認為應當中止執行的其他情形。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復執行。 原問題:《民事案件重新恢復執行的主體一定是原告嗎?》回復于 2022-06-30 07:4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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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樣恢復終本執行
寫份恢復執行申請書遞交給執行庭,申請恢復執行。我可以給你代寫該類申請書。具體情況可以點擊頭像聯系我一對一咨詢。當事人送達地址確認書,是指原告還是被告?
看你是原告還是被告,如果你告公司,那就填寫你的地址;如果你是公司的代理人,那就填公司的地址。這個地址要求是能收到信函的地址,就是說得有明確的門牌號。這個地址一般沒有用,因為通常仲裁庭都是電話通知你們來取,只是有時聯系不上或不方便來取的時候才案件終本后可以在網上恢復申請執行嗎?
法院的終結本次執行程序的裁定書,主要是針對在法定的執行期限內(6個月)采取各種執行措施,都不無法將本案執行完畢,而暫時做的一個結案處理。一般來說,是因為被執行人無財產可供執行而導致案件短期執行不能而造成的。對于這類的案件,一般要申請恢復執行終本后又恢復執行的會換執行法官嗎?
詳細解答如下:1、這是可以的。你說的情況不是“更換執行法官”,而是“審理過程中合議庭成員的更換”,現行有關規定規定,合議庭成員因為需要回避或特殊情況需要更換的,可以更換。2、“要求雙方重新把案子的事情經過敘說一遍”的做法是完全正確的。這是該法官說終本了,讓恢復立案和恢復執行我該怎么辦
可以恢復執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執行工作若干問題的規定(試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案件立案、結案若干問題的意見》等法律的有關規定,結合工作實際,現對恢復執行案件立案標準予以明確。一、申請恢復執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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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