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司承包桐廬縣某建筑工程二結構施工,我司下面一個施工小組,給我司簽了承包施工協議,總價88萬把兩棟樓外墻及一些其他工程施工完畢,后來該小組未按協議完成,后面工程量我司又重新找工人施工花費20余萬元,按協議內容,這二十多萬,應該從該小組88萬元施工費中扣除。該小組組長現在不認扣除款項,且多次帶工人討要薪資,我司已付薪資已達77萬余元。但是該組長不認既定事實,私自偽造工人工資表向我司惡意討薪。這種情況,我司該如何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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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