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對于強與王朕封裝飾裝修合同糾紛一案做出的(2022)遼0726民初1630號民事判絕書中,存在筆誤。應(yīng)予補正。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七條第一款第七項,《最高人民法院關(guān)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二百四十五條規(guī)定,裁定如下。(2022)遼0726民初1630號民事判絕書正文第五行“公民身份證號碼:210726196809050473”補正為“公民身份證號碼:2101121968090504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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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xì),并且后續(xù)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jié)束了,對咨詢結(jié)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tài)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guān)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xiàn)在也沒給予回答。唉?。o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yè),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