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房交了定金,現在想退
房產糾紛2025-12-05 23:07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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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根據《民法通則》、《合同法》和《擔保法》的相關規定,“房屋定金”是對合同的訂立或履行采取的一種形式的擔保。根據以上法律規定,不想買房子定金不能退還,具體情況看看:1、如果開發商不具備商品房銷售資格,則不愿意購買房屋,定金可以退還。中國《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二十二條規定:不符合商品房銷售條件的,開發商不得銷售商品房,不得收取任何預付款性質的費用。因此,如果商品房不符合銷售條件。而購房者已經支付了“定金”,那么無論雙方是否就“定金”返還項目達成一致,開發商都應該無條件將定金返還給購房者。2、如果開發商的原因不想買房子是因為欺詐等行為,或雙方不能協商合同條款簽訂購買合同時,那么在這種情況下,開發人員也應該退還定金購買。3、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的審判商品房的銷售合同糾紛在應用程序的幾個問題法”第四條規定,因不可歸責于當事人的原因。導致未能訂立商品房的銷售合同,賣方還應當返回定金。例如,由于不可抗力的發生,購房者無法支付房屋,那么你也可以要求退還定金。擴展資料:定金處罰:押金罰款的具體內容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的,定金應當雙倍返還。一方不能完全履行合同的,按照未履行部分在合同約定內容中的比例對定金進行處罰。申請保證金應符合下列條件:1、定金合同是實踐合同,要求實際交付定金。定金未實際交付的,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未訂立主合同的,不能適用定金違約金。2、主合同必須有效。3、這是由存款合同的從屬性質決定的。主合同無效或者被撤銷的,即使當事人已經交付并接受定金的事實,也不能適用定金違約金。4、當事人可以約定定金合同的效力獨立于主合同,即主合同無效的定金合同不一定無效。雙方不履行義務,不存在免責。《擔保解釋》對保證金罰款適用的幾種特殊情況作了規定:1、被視為不履行擔保義務的情形。當事人一方因遲延履行或者以其他方式違約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可以追索定金。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2、合同未完全履行時的定金罰則。當事人一方未完全履行合同的,按照未履行部分在合同內容中約定的比例收取定金。3、主合同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故不能履行的,不承擔定金的違約金。因合同關系以外的人的過錯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按照定金的規定處罰。被處以定金的當事人可以依法向第三人追償。 原問題:《交了買房定金后,不想買了還可以退回嗎?》回復于 2022-05-19 19:3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