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事故醫院不愿意承擔后續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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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事故鑒定:醫院需要承擔的責任
根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五章第四十六條至第五十二條規定、第五十五、五十六條規定以及《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條規定,依法承擔下列責任:(1)民事賠償責任:賠償患者或家屬經濟損失。各項賠償項目在《醫療事故處理條例》中已有詳細規定,可以對號入座。具醫院的醫療事故,應當承擔百分之幾的治療費
民事上的責任承擔,是按照過錯原則來判定的。但是,對患者的賠償,首先由醫院承擔,因為醫生不是對患者侵權的順序責任人。對于該損失如何在醫院和醫生之間消化,首先有醫師執業責任保險,其次根據醫院與醫生之間的勞動合同,再次就是根據過錯原則來進行分擔。醫院醫療事故,醫院不肯解決怎么辦
根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四十六條規定,發生醫療事故的賠償等民事責任爭議,醫患雙方可以協商解決即和解,不愿意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當事人可以向衛生行政部門提出調解申請,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由此可見,在我國,發生醫療糾紛有三種解決患者和醫院醫療事故
民事上的責任承擔,是按照過錯原則來判定的。但是,對患者的賠償,首先由醫院承擔,因為醫生不是對患者侵權的順序責任人。對于該損失如何在醫院和醫生之間消化,首先有醫師執業責任保險,其次根據醫院與醫生之間的勞動合同,再次就是根據過錯原則來進行分擔。醫療事故,大人在醫院死亡
您好,具體發生了什么呢?如果確實是醫院的責任,可以直接起訴醫院的。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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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