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童在早教中心受到人身傷害和人格侮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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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幼兒園肯定要承擔責任,但是只在沒有盡到義務的范圍內承擔,這個要看具體情況。具體法律依據如下:如果未成年人在幼兒園學習、生活期間受到人身損害,是由于幼兒園本身的人員的行為造成的,幼兒園未盡到教育、管理責任時,就要承擔責任。比如,因幼兒園的教學和生活設施、設備不符合安全標準或者管理、維護不當引起的學生人身損害;因幼兒園提供的食品、藥品、飲用水、教學用具或者其他物品不合格引起的學生人身損害;因幼兒園教師或者其他工作人員體罰、變相體罰學生或者其他侮辱學生人格尊嚴的行為引起的學生人身損害;學生之間互相嬉戲、玩耍;老師管理不當造成學生人身損害等。如幼兒園以外的人員進入校園內或者在幼兒園組織學生外出活動期間造成學生人身傷害,又如社會人員進入學校毆打學生,校外車輛在校園內撞傷學生等。在這種情況下,該幼兒園以外的人員的侵權行為直接造成人身損害后果的發生,其作為侵權人就應當依法承擔侵權責任。 原問題:《孩子在幼兒園受傷是園方負責還是對方家長負責制》回復于 2022-12-19 10:5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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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