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例錯誤違反哪條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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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病歷,是醫務人員對患者疾病的發生、發展、轉歸,進行檢查、診斷、治療等醫療活動過程的記錄。病例中對工傷職工傷害發生情況,是按照就診問診時工傷職工或者護送人員敘述的客觀歷史記載,按照衛生部《病歷書寫基本規范》的規定,病歷是不可以對患者主訴進行修改的。對實行險字病歷的醫療機構,醫師也無權進行修改。工傷職工應當對自己的錯誤行為承擔責任。 醫療機構病歷資料不能作為證據進行工傷認定的,工傷職工可以尋找相關的客觀證據,證明傷害的客觀實施,申請工傷認定。 患者有損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醫療機構有過錯: (一)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章以及其他有關診療規范的規定 (二)隱匿或者拒絕提供與糾紛有關的病歷資料 (三)偽造、篡改或者銷毀病歷資料。 原問題:《醫生寫錯病歷的責任》回復于 2022-07-17 16:1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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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