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個被告可以同時保全嗎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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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你好,債的保全,是指法律為防止因債務人的責任財產不當減少給債權人的債權帶來損害,允許債權人代債務人之位向第三人行使債務人的權利,或者請求法院撤銷債務人與第三人的法律行為的法律制度。根據《合同法》第73條第1款的規定,債權人代位權是指當債務人怠于行使其對第三人享有的到期債權而對債權人的債權造成損害的,債權人為保全自己的債權,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以自己的名義代位行使債務人的債權的權利。特征1、債權人代位權是債權人以自己的名義行使債務人的權利,此點不同于代理權。2、債權人代位權的行使,針對的是債務人怠于行使到期債權的消極行為,此點與債權人撤銷權不同;3、債權人代位權的目的是保全債權,因此在履行期到來之前,債權人為了保持債務人的財產也可以行使代位權,此點不同于債權人對債務人或第三人的請求權。依據《解釋(一)》第11條的規定,債權人提起代位權訴訟,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債權人對債務人的債權合法。 (2)債務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債權,對債權人造成損害。即債務人不履行其對債權人的到期債務,又不以訴訟方式或者仲裁方式向其債務人主張其享有的具有金錢給付內容的到期債權,致使債權人的到期債權未能實現。 (3)債務人的債權已到期。 (4)債務人的債權不是專屬于債務人自身的債權。所謂專屬于債務人自身的債權,是指基于扶養關系、撫養關系、贍養關系、繼承關系產生的給付請求權和勞動報酬、退休金、養老金、撫恤金、安置費、人壽保險、人身傷害賠償請求權等權利。 行使 依據我國《合同法》第73條和《解釋(一)》的相關規定,債權人代位權的行使必須符合以下幾點: 1.債權人代位權行使的主體是債權人,債權人以自己的名義行使代位權。多數人享有債權的,各債權人可獨立行使代位權,也可共同行使代位權,如果其中一個債權人已就某項債權行使代位權而獲得滿足,則其他債權人不得再就該項債權行使代位權,然而這并不妨礙其就其他債權行使代位權或向債務人請求履行。債權人行使代位權,必須履行善良管理人的義務,否則因違反該項義務而給債務人造成損害的,由債權人予以賠償。 2.債權人代位權必須通過訴訟程序行使。在我國,債權人代位權的行使,必須借助國家司法機關的公力救濟手段,禁止債權人的私力救濟。這主要是基于以下兩點:第一,只有通過裁判方式才能保證某個債權人行使代位權所獲得的利益能夠在各個債權人之間合理分配;第二,只有通過裁判方式才能有效地防止債權人濫用代位權,如防止隨意處分債務人的權利或將債務人的權利用以沖抵自己的債權,同時也能夠有效地防止債權人與其他未行使代位權的債權人、債務人以及次債務人之間因代位權的行使而發生的糾紛。 依《《合同法》解釋(一)》第14條規定,債權人依照《合同法》第73條的規定提出代位權訴訟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第15條規定,債權人向人民法院起訴債務人以后,又向同一人民法院對次債務人提起代位權訴訟,符合本解釋第13條的規定和民事訴訟法第108條規定的起訴條件的。應當立案受理;不符合本解釋第13條規定的,告知債權人向次債務人住所地人民法院另行起訴。受理代位權訴訟的人民法院在債權人起訴債務人的訴訟裁決發生法律效力向債權人履行清償義務后,債務人與次債務人之間的債權債務關系在清償范圍內歸于消滅。 3、債權人代位權行使的范圍,以保全債權的必要范圍為限。 4、對債權人代位權的行使也不是毫無限制的。 對于債務人的效力: (1)債權人向次債務人提起的代位訴訟經人民法院審理后認定代位權成立的,由次債務人向債權人履行清償義務,債權人與債務人、債務人與次債務人之間相應的債權債務關系即予消滅。 (2)債務人對其債權的處分權因代位權的行使而受到限制。 對次債務人的效力: (1)次債務人在代位權訴訟中處于被告的訴訟地位,可以向債權人主張自己對債務人的一切抗辯。 (2)經人民法院審理后認定代位權成立的,由次債務人向債權人履行清償義務。 (3)在代位權訴訟中,債權人勝訴的,訴訟費用由次債務人負擔,從實現的債權中優先支付。 對債權人的效力: (1)債權人依照《合同法》第73條規定提起代位權訴訟的,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轄。債權人向人民法院起訴債務人以后,又向同一人民法院對次債務人提起訴訟,符合管轄和起訴條件的,應當立案受理;不符合管轄規定的,告知債權人向次債務人住所地人民法院另行起訴。在債權人起訴債務人的訴訟裁決發生法律效力以前,應當中止代位權訴訟。債權人以次債務人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未將債務人列為第三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債務人為第三人。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債權人以同一次債務人為被告提起代位權訴訟的,人民法院可以合并審理。 (2)債權人只能在本人債權額內提起代位權訴訟,也不得超出債務人權利的范圍。在代位權訴訟中,債權人行使代位權的請求數額超過債務人所負債務額或者超過次債務人對債務人所負的債務額的,對超出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債務人在代位權訴訟中對債權人的債權提出異議,經審查異議成立的,人民法院應當裁定駁回債權人的起訴。 (3)經法院審理確認代位權成立并經次債務人向債權人履行清償義務后,債權人與債務人之間的債權債務關系歸于消滅。 原問題:《債務保全問題》回復于 2022-07-17 19:3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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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工資可以申請保全嗎
財產保全到申請財產執行的終止,那時候就可以名正言順的執行了,而不是財產保全! 原問題:《保全財產保全了被告的工資可以保全到還清欠款時嗎?》被告信用卡逾期,我起訴被告可以保全被告了?
它是指法院審理案件時,在作出判決前為防止當事人(被告)轉移、隱匿、變賣財產,依職權對財產作出的保護措施,以保證將來判決生效后能得到順利執行。具體措施一般有查封、扣押、凍結。財產保全一般由當事人申請,由人民法院審查決定是否采取財產保全措施。對對方欠錢不還,有一個欠條,起訴的同時可以申請財產保全嗎?
您好,可以申請財產保全的。被告人讓其子的公司將財產保全了,我還可以申請財產保全嗎
不可以。因為另一方的債務人申請財產保全在前,那么自己的保全就不能再重復的作用在債務人財產上面。不能讓對方先進行財產保全,如果還有剩余的財產,才可以進行財產保全。法律分析告財產已被別人保全,自己就不可以申請保全。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對于可能因當你好,保全車輛和帳戶能同時嗎
您好,以下資料僅供參考。 民事訴訟中保全車輛存在的問題及建議 -------------------------------------------------------------------------------- 【摘要】隨著車輛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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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心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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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