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糾紛房屋糾紛房屋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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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房地產糾紛是指公民、法人或其它組織之間及他們相互之間基于房屋和土地的權利義務所發生的爭議。具體而言,是指關于房屋和土地的所有權、經營管理權和使用權等權益的爭議。解決購房過程中發生的房產糾紛,可以通過協商、調解、仲裁、行政和訴訟等辦法加以解決。(1)協商解決。(2)調解解決。調解,是指購房糾紛的買賣雙方,在不能通過相互協商解決糾紛時,根據一方當事人的申請,在房地產管理部門、消費者協會或其他組織部門的主持下,通過說服教育,促使雙方當事人根據有關商品房銷售的法規和政策的規定,相互諒解,達成和解協議,使購房糾紛及時得到解決的一種方式。(3)仲裁解決。仲裁又稱公斷,是指買賣雙方在爭議發生之前或爭議發生后達成協議,自愿將爭議交給仲裁機關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和地方性行政規章、規定做出對各方均具有約束力的裁決。仲裁不受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預,仲裁委員會與行政機關之間沒有隸屬關系。仲裁裁決一經做出,即具有法律效力,并且仲裁裁決是終局的,不存在當事人上訴的問題。如要采用仲裁方式解決糾紛,購房者和開發商必須訂有仲裁協議,自愿將糾紛遞交仲裁解決。如果雙方中有一方不愿將糾紛遞交仲裁,那么就不能采用這種方式解決糾紛。(4)行政解決。購房糾紛的行政解決,是指經商品房所在地的房地產管理機關等部門調解無效或達成協議后,當事人又反悔的糾紛,或者是購房糾紛當事人直接到行政部門投訴,由該行政管理部門對其糾紛進行處理的一種具體行政行為。就方式而言,行政解決一般經過一級行政決定和行政復議兩個階段。其中,一級行政決定是行政復議的前提和必經程序。包括購房糾紛在內的房地產案件的行政復議依《行政復議法》的規定進行。(5)訴訟解決。購房糾紛的訴訟解決,是人民法院在糾紛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的共同參加下,解決購房糾紛的一種方式。購房糾紛訴訟有民事訴訟和行政訴訟兩種。民事訴訟的當事人是發生購房糾紛的平等民事主體,即公民、法人或非法人組織,購房糾紛的民事訴訟,由人民法院民事審判庭(有些地方人民法院設有專門的房地產審判庭)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進行審理。 原問題:《遇到房產糾紛應該怎么辦?》回復于 2022-11-08 07:3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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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賃糾紛房屋租賃糾紛
房屋租賃糾紛主要包括租期及押金糾紛,房屋水、電、煤費用糾紛,房屋設備的使用及賠償糾紛和租賃備案糾紛。房屋租賃糾紛可以通過以下幾種方式處理: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申請仲裁解決或者民事訴訟解決。(1) 申請仲裁仲裁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之間發生房屋買賣糾紛 房屋買賣糾紛
1、需提交的主要證據有《南京市房屋買賣居間合同》、房屋安全鑒定書。2、“周邊單位的施工”,屬一看就知的事實,無須專門告知。“鑒定的結論是:房屋安全。”,說明房屋在安全上符合標準。“此事造成了事實影響(由于此事造成的房屋貶值等”,房屋貶值是經農村房屋糾紛。我和父母在農村的房屋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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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糾紛是一種較為普遍的民事糾紛,它是指關于房屋和土地的權益爭議。一旦發生房地產糾紛,公民可以選擇以下三種途徑予以解決:1、調解。即在第三者的主持下,糾紛當事人經過自愿協商,排除爭端,達成和解。我國在基層群眾性組織村民委員會和居民委員會都設房屋買賣糾紛 咨詢房屋買賣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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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