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學校收費問題關于學校2+0.5,強制收三年學費
經濟糾紛福建 泉州2025-06-07 11:43
律師回復
-
月幫助201720人1、關于第一條收學費,基本上每個學校都是收第三年的學費后再讓學生去單位實習半年的,因為前兩年收的學費學校里不掙錢,掙得都是第三年的學費,國家也允許學校在學生畢業前半年去單位實習。2、第二條工作和專業不對口這個不是很好,可以去學校里反映或者找有關部門反映這個問題。對于工資應該是給的,找好沒給錢的證據和上班開始到現在有多長時間沒有給工資了,這個都可以去當地勞動局反映這個問題。國家勞動法規定實習期間都是要給工資的。并且要交保險的。3、住宿安排的不合理,這個是單位的問題。4、實習期間學生自己找到好的實習單位是可以去的。最后想解決你們自己的問題還是找山東電視臺的《生活幫》幫忙是最好的,他們要比我對你們的幫助更大。還能得道賠償。在這里祝你們好運。主要是你們的學校不好啊,學校在欺騙你們。 原問題:《學校收費問題及學生實習問題》回復于 2022-12-19 08:03: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