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請問合同約定6日為發薪日,但公司經常推遲到月底發放工資算違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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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勞動者一月份的工資應當在2月10號之前發放知,如果遇到節假日,應當提前發放。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七條 工資必須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道。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資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實行周、日、小時工資制的可按周、日、小時支付工資。 第八條 對完成一次性臨時勞動或某項具回體工作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應按有關協議或合同規定在其完成勞動任務后即支付工資。 第九條 勞動關系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答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原問題:《公司發薪日是每月的10號,因為2月過年,所以1月份的工資在2月1號,但是沒有給我發。》回復于 2022-07-21 15:2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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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