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交通死亡。能按7月新規賠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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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交通事故對方全責可以要求賠償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住院伙食補助費、交通費、殘疾賠償金、被撫養人生活費。一般處罰決定書會載明,需要責任方承擔法律規定的損失。所以并非對方全責就可以想方設法問對方要錢,承擔責任也是法律規定的責任,一切賠償都是需要法律依據的。交通事故對方全責則承擔全部賠償責任,保險公司限額先行賠償,不夠部分由肇事者承擔。可以要求的主要賠償項目及標準有:1、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2、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3、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護理人員有收入的,參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護理人員沒有收入或者雇傭護工的,參照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標準計算。4、住院伙食補助費。可以參照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予以確定。5、交通費。根據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治療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6、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7、被撫養人生活費。 原問題:《交通事故對方全責可以要求哪些賠償?》回復于 2022-07-22 14:3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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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份交通死亡怎么賠按新規還是按老規現在還沒理賠。
車險在2020年12月23日到期,在2021年購買的車船稅屬于2021年的,如果在2020年沒有繳納過車船稅,則需補繳2020年的車船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船稅法實施條例》第十九條購置的新車船,購置當年的應納稅額自納稅義務發生的當月起按征地款未付清,新規又出臺,能要求按新規補償嗎
這不合理,你可以要求一次性交清,并且雙方簽字,要是他執意要按年發放你們要寫個協議書,不然他可能坑你的錢,因為這錢一般都是一次性的,到時他可能不承認,獨吞了,但這時時間過去好久了,超過了訴訟時效,哭也沒用了 原問題:《征地補償可以要求一次性付現在發生的交通違章未處理。等到4月1日新規后。按新規處理嗎
6分的違章可以在交管12123處理。 交管12123平臺可以處理違章的相關情形包括: (1)可處理用戶本人機動車全國范圍內(已開通互聯網服務平臺省份)的,適用簡易程序處理(罰款不超過200元)的非現場交通違法記錄,其它記錄請到違法發生地或車2021年的交通死亡事故,駕照吊銷是按照2022年新規實施嗎
2013駕考將取消小汽車過單邊橋等項目,增安全文明駕駛常識考試,記滿12分5年內不得考大客,吸毒3年內不得申請駕駛證,道路考試預約不得超5次等新規則。 一、小汽車取消單邊橋等項目 新規:小型汽車科目二訓練和考試均為5項,分別是沈陽交通事故死亡能賠償多少錢
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人標準,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個別地區對于殘疾賠償金、死亡賠償金不再區分城市、農村,統一按城鎮標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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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