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個法律規定了新入職員工以當月實發工資來計算社保繳費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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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新入職不滿一月,社保繳費基數計算方法
新進本單位的人員以職工本人起薪當月的足月工資收入作為繳費基數;參保單位以本單位全部參保職工月繳費基數之和作為單位的月繳費基數。職工個人以本人上年度工資收入總額的月平均數作為本年度月繳費基數。繳費基數在同一繳費年度內一年一定,中途不作變更。每員工16日入職,用人單位當月不繳納社保是否可以?
社保是強制繳納的,員工自愿放棄繳納社保也是違法的。如果社保稽查查出來未交的,除了要補繳還要繳納滯納金和罰款。《社會保險費申報繳納管理規定》第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30日內為其職工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并申報繳納社會保險費。未辦理社會保新入職員工公積金的繳存基數如何確定?如果公積金的繳存基數按照最低的標準2300元,但是繳費比例用了最高的比例12%繳存公積金?員工是否可以要求公司按照勞動法規定繳費基數,不調整繳費比例12%來補繳公積金?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十七、第十八條的規定,一般是按照職工工資乘以公積金繳存比例來繳納公積金的,最低不能低于職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的5%;有條件的城市,可以適當提高繳存比例。其實,主要還是看企業的實力,如果實力強本身職工工資就高,繳存比例社保繳費基數的法律條款,工資總額包括的內容由哪部、哪條、哪款法律規定
依據國家統計局有關文件規定,工資總額是指各單位在一定時期內直接支付給本單位全部職工的勞動報酬總額,由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加班加點工資、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津貼和補貼等組成。勞動報酬總額包括:在崗職工工資總額;不在崗職工生活費;聘用、我7月25入職,9月15公司發工資不給繳納社保屬于違法嗎
依據:《關于確定參保職工個人繳費基數的函》 新入職員工繳費基數以首月全月實際工資性收入確定月繳費基數, 首月不足月的按次月全月實際工資計算。 所以最晚十月份繳納社保金。 原問題:《八月底入職,九月15號發工資發現單位沒有給繳納社保合理嗎?是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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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