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裁員后的補償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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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應該支付經濟補償金.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 下面是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中的相關規定: 第八條 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第九條 用人單位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必須裁減人員的,用人單位按被裁減人員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經濟補償金。在本單位工作的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第十條 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后,未按規定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的,除全額發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須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第十一條 本辦法中經濟補償金的工資計算標準是指企業正常生產情況下勞動者解除合同前十二個月的月平均工資 原問題:《裁員如何賠償?》回復于 2022-07-23 07:4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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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公司裁員關于補償方面的問題
按照勞動法就是N 1,至于比N 1多的那些人,只能說是也許那些員工的身份存在一定的“特殊性”或者是達成某些協議,比如公司如果狀況好了再回來之類的,所以算是一種“收買”吧,至于只給N 1的,應該是普通的員工,對于公司的今后也許也是可有可無那種公司裁員 公司裁員,不想給經濟補償金
申請勞動仲裁維權公司裁員申請補償
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占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有下列情形之一。 附《勞動合同法》第41條關于裁員的規定。另需明確一點的是經濟補償金與賠償金二者只能適用一個: (一)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根據《勞動合同法》看公司裁員沒有補償
如果公司因為經濟原因裁員,可以依法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但是應當給予被裁員工相應的經濟補償。若公司無合法理由辭退員工,則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公司裁員 沒給經濟補償
公司應在員工入職起一個月內與員工簽訂書面勞動合同,若沒有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應從第二個月起支付員工雙倍工資。 但要注意一年的訴訟時效問題, 員工離開公司的原因不同,依照法律規定,補償或賠償是不一樣的。 具體您可以參考下面觀點: 若公司無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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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