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勞務合同到期為由不續簽,而是調到遠處的不對口單位,工作7.8年了,我該怎樣維權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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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按照勞動法來說,如果你所在的單位拒簽合同,會賠償你所在年限的補貼金,一年一個月的工資,你工作了6年,單位就必須賠你6個月的工資,若是你不想到那個遠地方去上班的話,那就叫他賠你6各月的工資走人好了,若是你愿意去,那就要談好去那邊的條件,看你自己要什么條件,比如說:補貼金,或是加工資,或者享受一些什么福利的,放假制度的什么都可以,你看你想要什么,然后再與公司協商,好像就是新勞動法規定的就是在本單位內有大的調動必須要本人同意才行,憑我的看法,你過去上班會很不理想,有種發配邊疆的感覺,要不然怎么會以拒簽合同支配你過去,要是在覺得不行的話,你在網上搜索一些律師的電話,在電話里面咨詢下,這就是牽涉一些勞動法的問題來解決。 原問題:《勞動合同到期原單位不續簽,讓我到老板的另一家好遠的公司上班,有補償嗎》回復于 2022-12-04 04:23:52
相似問題解答
公司勞務合同到期不續簽
1)這屬于勞動合同到期的勞動合同終止。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工作1年補償1個月的工資,不滿半年的補償0.5個月。工作年限自2008年1月1日起算。所以你這個應該補償2.5個月工資。 2)依然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月工資是指勞您好,在嗎,合同到期,公司以業績不達標為由,不給續簽合同
展開全部用人單位以業績不好而不續簽勞動合同的,應予支付勞動者經濟補償,工作一年補償一個月工資。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規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關于勞務合同法律規定的工作時間以及勞務合同到期不續簽的問題
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期滿,有關續簽的問題,一般有以下幾種情形: 1、用人單位不與勞動者續簽的,需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 2、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續簽的,用人單位不需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 3、用人單位降低勞動合同約定條件與勞動者續簽勞動合同到期公司不續簽
單位應該支付補償金您好,孕婦合同到期,公司不續簽
合同快到期了,員工懷孕勞動合同到期不續簽違法嗎勞動合同到期不續簽合法與否,還得清楚的了解以下內容: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的規定,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不能根據本法第四十條和第四十一條解除勞動合同。但第三十九條并不包括在內,也就是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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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