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辯護,非吸和詐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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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根據我國《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條和第二百六十六條對于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和詐騙罪的量刑標準,可以知道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與詐騙罪的區別如下: (1)侵犯的客體和犯罪對象不同。前者侵犯的客體是國家金融管理制度,犯罪對象是公眾存款;后者侵犯的客體是公私財產所有權,犯罪對象可以是任何財物; (2)客觀方面不同。前者包括用欺騙方法吸收公眾存款,還包括利用強迫、利誘等其他方法吸收公眾存款;后者只表現為以虛構事實或隱瞞真相的欺騙方法獲得財物; (3)主觀方面不同。前者無非法占有目的;后者必須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4)主體要件不同。前者既可以由自然人,也可以由單位構成;后者只能由自然人構成。 原問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與詐騙罪區別》回復于 2022-07-26 21:2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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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