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已婚男人要給我買房,名字寫我們2個人名字,按份額占比購買,可以嗎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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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一,未婚男女共同買房,分手時,房子歸誰,根據物權法,上海高院的判例認為從不動產登記的角度分析,房屋已經確定為戀愛雙方共有。雙方終止戀愛關系后分割共有財產,符合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情形。共有關系終止時,對共有財產的分割,有協議的按協議處理;如果沒有任何有效約定,分手時,按照房產證上是誰的名字就分給誰的原則分割房產。同時應當考慮共有人對共有財產的貢獻大小,適當照顧共有人生產、生活的實際需要等情況,合理確定未出資方的份額,一般以10%到30%的份額為宜。對于此類案件目前人民法院主要依據婚姻法解釋的精神作出處理情形:雙方對房產出資、產權份額有協議的,則按出資比例等予以分割;有證據表明確為一人出資的,則另一人一般情況下得不到任何補償;有證據表明是共同出資的一般會考慮雙方對財產的貢獻大小來分割。上海高院認為,二,希望分手后的房產問題不只是一個法律問題,而是一個感情問題。如果當初兩個人能共同去買房,這說明兩個人其實是有著相當的信任,并且是沖著要一起過日子打算的。那么現在為什么會分手呢?建議雙方不要賭氣,都冷靜下來,認真想想對方的好,想想問題出在哪里,如果不是原則性的問題,應該如何解決?因為很多人分手,真的不是因為原則問題,而是把一些小事當原則問題對待了。三,情侶購房注意事項是什么呢? 熱戀中的情侶,談婚論嫁已經進入議事日程,房子便成為一個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然而情侶買房,卻成為日后經濟糾紛的一個難題,從而影響到兩個人的感情。因此情侶買房一定要慎重。 1、除非你們彼此對感情非常確信并能不計得失,不然,在涉及到數額較大的金錢時,最好能有在法律上有效的約定,主要是書面約定。 2、如果沒有任何有效約定,分手時,按照房產證上是誰的名字就分給誰的原則分割房產。 3、同居時一方單獨所購房產,嚴格來說屬于婚前個人財產。如果有按揭,則從結婚之日起,之后的按揭部分屬于婚內共同財產。 原問題:《急尋幫助!以我的名字公積金貸款買房,男友出了8萬,我出了6萬,房產證上是我的名字,現在分手房子該歸誰》回復于 2022-11-07 03:2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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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