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糾紛,賠償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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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發生的常見糾紛有 一、無故延長試用期,及試用期待遇糾紛。對于這類問題,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試用期不得超過三個月,試用期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水平。 二、用人單位不簽合同。對于這類問題,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必須與勞動者簽訂用工合同,合同要明確試用期時限、試用期工資、試用期滿后的工資待遇、用工時長等內容。 三、無故終止勞動關系,解除勞動合同。對于這類問題,在《勞動合同法》第21條、39條、40條第1項、2項、43條有明確規定。 四、拖欠工人工資。這類問題比較常見。根據勞動合同法,第30條規定,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 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第85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1、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2、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3、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4、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五、工傷醫療問題。根據根據《工傷保險條例》規定。因公負傷用人單位需承擔全額醫療費用。死亡的按條例規定進行一次性賠付。 原問題:《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發生糾紛,常見的爭議到底有哪些?可以要求公司給予哪些補償,補償標準是什么?》回復于 2022-11-07 00:3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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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