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離婚以及撫養權官司原告可以不接被告電話嗎?
婚姻家庭新疆 巴音郭楞2025-08-02 16:08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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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七條:離婚后,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關于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以及第三十八條:離婚后,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權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應當恢復探望的權利。法律只規定了沒有直接撫養方有探視的權利,但是并沒有規定有探視的義務,而且對方已經履行了其給撫養費的職責,所以以對方不探視為由起訴的話在法律上不受支持。如果離婚時雙方有約定對方必須有探視的職責,那么可以起訴其違約。 原問題:《離婚后 撫養孩子一方不接電話能不能起訴》回復于 2022-11-06 20:39: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