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期勞動中,中途辭職公司只支付百分之五十的工資,合法嗎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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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不合法。1、勞動者付出勞動的,用人單位應依法支付工資;2、勞動者未依法提前申請離職,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勞動者承擔賠償責任;3、用人單位扣除工資50%不合法,應依法按比例扣款。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九十條 勞動者違反本法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保密義務或者競業限制,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根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六條 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經濟損失的賠償,可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資部分低于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則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 原問題:《由于本人家里有事,要立即離職,但是公司說只給百分之50工資,合法么》回復于 2022-07-29 21:2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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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薪百分之五十,拖欠工資,勞動仲裁,終止勞動關系
公司無故降薪,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如果合同中約定了工作崗位和工資,用人單位調崗降薪應該與勞動者協商,并簽訂變更協議才可以,否則屬于違法,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解決。用人單位的行為不合法,用人單位無故降薪,勞動者可以向勞動部門投訴,用人單位需要法院判民工工資下浮百分之五十多合法嗎
用人單位拖欠勞動者工資的,勞動者應當攜帶與用人單位之間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明資料如:工作證或工作牌(最好蓋有公章)、工資卡交易記錄、工資條、有公司名稱的工裝、去地稅局打印并蓋章的個稅完稅證明、用人單位為勞動者辦理的暫住證、考勤記錄、社會保險繳納正常辭職,公司扣工資合法嗎
不合法。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 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離職工資扣百分之五十合法嗎?
您好,這種情況是違法的。辭職快工扣百分之五十正確嗎
辭職是勞動者的權利,但是應當依法提出辭職要求,即在試用期內提前三天提出、正式錄用期內提前三十天以書面方式提出,即可辭職。因此,通常情況下只要按法律規定的期限提出辭職,單位不能扣勞動者費用。 原問題:《請問:辭快工是否要扣百分之50?》相關法律熱點
熱心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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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