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后,女方戶口遷出了,小孩戶口在男方這邊,女方可以帶著小孩去,非女方戶籍地讀書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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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辦理孩子戶籍遷移手續,需要女方憑身份證,戶口本,離婚證,離婚協議,孩子出生醫學證明,先到女方戶籍所在地說明情況,申請辦理孩子戶籍遷入的手續,審核通過之后,女方戶籍派出所會開具同意孩子戶籍遷入的準遷證。 女方再回到孩子目前戶籍所在地派出所說明情況,憑準遷證和上述證件材料,以及孩子目前的戶口本,申請辦理孩子戶籍遷移手續。 取得孩子戶籍資料之后,再回到女方戶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請辦理孩子落戶手續。 《戶口登記條例》規定: 第十條 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 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準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 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準。 第十三條 公民遷移,從到達遷入地的時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內,農村在十日以內,由本人或者戶主持遷移證件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繳銷遷移證件。 沒有遷移證件的公民,憑下列證件到遷入地的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 1.復員、轉業和退伍的軍人,憑縣、市兵役機關或者團以上軍事機關發給的證件 2.從國外回來的華僑和留學生,憑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或者入境證件 3.被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釋放的人,憑釋放機關發給的證件。 第十九條 公民因結婚、離婚、收養、認領、分戶、并戶、失蹤、尋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戶口變動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變更登記。 原問題:《離婚協議上孩子歸我,但孩子戶口在男方,我和孩子生活在外地,請問可以直接在外省把孩子的戶口遷走嗎?》回復于 2022-12-18 18:4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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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