喪假期間,用人單位能解除員工工作嗎?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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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國家規定喪假三天,超過應該按事假處理,你請一個月,應該得到公司批準才行。如果沒有批準,超過三天,應該按曠工處理,曠工十五天以上,屬于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公司可以按照單位的管理制度,依法與你解除勞動合同。如果批準了,應該由批準人負責。(一個月的假,估計只有老板有權批。)附:《勞動合同法》相關條款: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原問題:《請喪假超過一個月用人單位能解除勞動合同嗎?》回復于 2022-11-06 17: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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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