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不按時下班違法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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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展開全部不合法的根據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四條 第二款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以擔保或者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退還勞動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標準處以罰款;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第三十八條 第二款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因此公司的做法是違法的。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申請該公司責令限期退還、處以罰款。同時你可以解除合同的,并要求公司支付經濟補償。 原問題:《老板沒有按期發工資,我們不干了,然后要扣我們百分之三十合法嗎》回復于 2022-07-31 08:3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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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