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上寫簽一年沒有干滿扣除三個月工資簽了走的時候真的被扣除三個月工資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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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您好,很高興為您解答:這個是違法的,你可以去當地勞動行政部門投訴: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 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希望回答對您有幫助! 原問題:《我簽了一年的合同,但只干了三個月就提出離職了,未干滿一個月提前走了,扣了十天工資,合法嗎》回復于 2022-12-18 17:4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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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休14天,當月工資扣除的是哪些
不合法。根據勞動法第六十二條 女職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產假。第五十一條 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喪假期間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 原問題:《我在懷孕6個月的時候向公司請了14天的病假,發放當月工資的時候單位扣除工資跟之前講的不一,壓三個月工資,請假就讓走
拖欠工資違反勞動合同法規定,可以申請勞動仲裁維權。忙季辭職扣除一個月工資
該條款無效。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二十五條 除本法第二十二條和第二十三條規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與勞動者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第二十二條 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違規操作,被開除,現在處罰單扣除上月工資20%合理嗎
用人單位無故克扣其20%當月工資并開除是不合法的,對于用人單位的違法行為,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用人單位支付違法辭退的賠償金以及被克扣的工資。如何申請勞動仲裁:1、去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原勞動局)內的勞動爭議仲裁委,申請勞動仲裁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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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