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房合同糾紛交房違約延期合同約定甲方按日賠償購房款的萬分之一,但是又有一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上又沒有約定違約賠償是否是按日計算,只寫了個購房款的萬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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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已方,購買商品房,按照合同約定逾期交房,開發商按萬分之一每天進行賠償,但是逾期交房拒絕按合同約定進行賠償
一般兩個方面依據來判斷違約賠償,一個是商品房買賣合同及開發商提供的其他邀約說明性文字,按照約定計算。另外有規定一般不能低于日萬分之一,目前常見的合同約定開發商都不會在制式合同上填太高,一般是日萬分之一到三。明顯過低的賠償額,根據合同法無效,我想知道交房逾期,按違約每天萬分之一點五算,是多少錢
萬分之五很爽啊 ! 50萬的房子 每天就是¥250 一個月就是¥7500。想必比你出租房子的價格高多了吧 ! 開發商是不愿意推遲交房的(我們就是開發商),你等著拿違約金就成了!追問:是萬分之0.5 原問題:《我們的合同上寫得延期交房違約金是開發商逾期交房,簽訂合同時違約金萬分之一是否合法,合理?
萬分之零 也就是沒有咯那你的違約責任是不是又存在?那就是顯失公平咯顯失公平的合同是可撤銷可變更合同你可以要求撤銷合同 也可以要求變更顯失公平的條款 第五十四條 下列合同,當事人一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 (一)因重大誤開發商購房合同版本不一樣,關于產權登記約定的條款不一樣,有按巳付房款的1%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的,另一個版本是按日賠房款的萬分之0.01賠付的
展開全部 如果合同未簽的,合同無法成立;如果合同已簽的,則依照法律的相關規定執行。 一、《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八條 由于出賣人的原因,買受人在下列期限屆滿未能取得房屋權屬證書的,除開發商交房原定2021年12月31日,已經延期到2022年7月31日,已經延期3個多月了,現在可以起訴他嗎?違約金按購房總價的每日萬分之一賠合理嗎?開發商說要到7月31號后才統計共賠償天數,現在可以要求他把目前已經賠付到位嗎?
對于此類糾紛,2003年司法解釋規定了購房方催告權和解除合同權。從切實維護購買方的合法利益角度出發,開發商在催告后三個月內履行的,同時要承擔違約責任。如果預售方在經催告后三個月內仍不能履行的,購房方有選擇要求開發商繼續履行合同并承擔違約責任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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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