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離婚,成年子女能否在協議上拒絕一方探視
律師回復
-
月幫助201720人展開全部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八條規定:離婚后,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權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應當恢復探望的權利。2、按你說的情況,一般情況下,父母離婚之后是有權探望不直接撫養的子女的,如果你能證明對方探望子女的行為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話,你可以與對方協商解決,如果無法協議解決,你可以向法院起訴,中止對方的探望的權利。 原問題:《離婚后可以不讓對方探望孩子嗎》回復于 2022-07-31 23:01:58
相似問題解答
熱心律師
律師最新回復
-
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