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問一下員工在試用期期間辭職的話,她的工資是怎么結算的,要被扣工資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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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簽訂的是試用期合同,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合同上寫著乙方辭職,工資結算在次月結算日才結算合法嗎
法律規定,試用期內只要提前3天書面通知單位就可以解除合同,單位規定15天或30天明顯不合法。建議:寫份書面辭職報告,以特快專遞的方式郵寄給公司,證明你按照法律規定盡到了在試用期內提前3天書面通知的義務,3天后結算工資后走人即可。 原問題:《我是辭職了,工資結算的不對,可以咨詢嗎?
如果你有疑問,應該是結算的時候,當場提出校對。 現在由于你已經離開了公司,如果你還保留有你的考勤記錄,和當時發放工資的清單,那么可以要求重新計算。 不過由于你還只是疑問,并沒有上升到勞動糾紛的層次,勞動保障部門不一定會受理,可能是以調解我試用期中途辭職了可以要工資嗎
試用期若正常辦理辭職手續,工資按照你的出勤天數發放。勞動合同法第37條規定,勞動者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申請辭職提前三天遞交一份書面辭職申請;落款日期為當天,申我在試用期想要辭職,老板說可以批要扣我工資
您好,可以向勞動辦投訴。在試用期內向公司提出辭職,公司扣工資,勞動者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工資的。一、原因在試用期內,員工提前3天書面形式提出離職就可以,若過了試用期,員工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就行了。 公司應在員工離職公司不發工資,理由試用期期間自己辭職的。沒有簽合同
不發工資可以向勞動監察大隊投訴調解,不知道你試用期滿一個月沒有,第一個月內簽訂勞動合同都是合法的,如果過了一個月還沒簽勞動合同,可以向勞動仲裁機構反應,要求支付雙倍工資,不過你要注意保留上班證據。 原問題:《試用期期間提出辭職老板不發工資,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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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