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司而停工停產一年后公司要求解除勞動合同,停工停產期間的工資是當地最低基本工資80%就是每月1600。那么賠償金是否按1600的標準來計算呢?
合同糾紛廣東 東莞2025-12-12 22:01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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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單位讓職工停工一年后,才解除勞動合同,那么勞動者可以申請經濟補償。但勞動者被解除勞動合同1年后,才能想起申請經濟補償,那么超過法律仲裁時效1年的規定。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原問題:《企業停工職工離職一年后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賠嘗是按停工之日還是以解除合同之日向前12月的平均工資算?》回復于 2022-08-01 22:1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