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本人女性,49歲在東莞某廠簽了了年合,可合同還未到期,公司単方解除勞動合同,請公司是違法,員工該么辦,請您幫解答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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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在企業工作的勞動者,不論年嶺大小都受勞動法保護和約束,不按勞動法規定簽訂的合同應為無效合同,女工年滿50歲應辦理退休,若企業不予辦理即認為企業仍然需要,且本人身體尚可,自愿延長退休年限,企業仍應按勞動法規定,在正常工作期間給于本人合法待遇,雙方均受勞動法制約,如果本人未違犯勞動法規,企業不應按辭退處理,應按退休處理并按勞動法規定給于補償,具體是按工作年限,每一年給一個月的工資,根據本人情況,因工作年限不滿十五年,社保局與企業只能一次算清所繳養老保險金給于本人,然后辦理退休手續。法律依據:2007年6月29日國家公布的最新勞動合同法第一章總則第二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糸,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適用本法”,1994年頒布的“勞動法”第一章總則第二條也是此內容,且新勞動法于今年1月1日起實行。 原問題:《婦女在49歲半被單位辭退合法嗎》回復于 2022-08-02 08:0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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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們公司違法解除勞動合同
1、違法解除勞動合同,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的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是: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公司被收購勞動合同解除再簽新合同合不合發
如果新的勞動合同中明確了你要到上海去工作,而且你也簽字了那么代表你認可了勞動地點的變更,如果你不愿意去并主動想解除勞動合同,那么是沒有補償金的。如果新的勞動合同你還沒有簽訂或者簽訂的時候沒有明確約定工作地點是上海,那么你可以拒絕,并要求公司本人遇到被公司強制解除勞動合同
申請勞動仲裁維權公司領導威脅員工,員工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嗎?
聽說東莞有點亂啊~~我覺得,既然他敢那么做背后肯定有人,要不公司會配用他,所以及時舉報也不一定就能維護自己權益 唯一的可行之策就是好好工作,干出點成績,別讓那種人抓住小尾巴就行~~~ 如果實在忍受不了這種行徑,辭職也未嘗不可~~公司與員工2年多未簽勞動合同有賠償嗎
在公司上班3年沒簽勞動合同可以得到雙倍工資的賠償。法律分析如果沒簽合同被辭退有沒有補償:有,按照法律的規定,如果雙方沒有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時,需要依法向員工支付經濟補償金,未依法支付經濟補償金的,還需要加付額外的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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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