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公司變更了公司名稱但沒有告訴業主,業主可以要求返還物業費嗎
律師回復
-
月幫助201720人一般不需要,看前期的物業公司與新物業公司有無簽訂相關權利轉讓的協議及與前物業公司的合同約定,常規應不需要簽署,只需要與業主委員會簽署即可。但沒重簽合同不可以不交物業費。業主應當根據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未簽訂物業合同或物業公司未提供資質證明,業主也不可以拒交物業費。法律分析即使沒有重新簽訂合同,業主也應繼續交物業費。根據相關法律的規定,在業主委員會依法成立后,業主委員會與物業公司之間簽訂的物業管理合同,對全體業主具有約束力。如果業主委員會未與物業公司簽訂書面的物業服務合同,但業主事實上接受了物業服務,業主則應按實際發生的服務價格向物業公司交納相應費用,作為對其已提供服務的補償。物業管理服務費,又稱物業管理費,是指物業服務企業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對房屋及配套設施設備和相關場地進行維修、養護、管理,維護相關區域內的環境衛生和秩序而向業主或使用人收取的費用。物業服務費用收費原則應根據相關條例的有關規定來收取,收費標準應與人們生活水平協調,要在業主們能夠承受的范圍之內,公開并標明服務項目收費的相關情況,不得在標價之外再另加價,物業收費要符合等價交換原則,必須誠實守信用,應讓業主覺得交納的資金與服務相符并合理,接受消費者的監督。法律依據《物業管理條例》 第七條 業主在物業管理活動中,履行下列義務:(一)遵守管理規約、業主大會議事規則;(二)遵守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衛生的維護等方面的規章制度;(三)執行業主大會的決定和業主大會授權業主委員會作出的決定;(四)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交納專項維修資金;(五)按時交納物業服務費用;(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第六十四條 違反物業服務合同約定,業主逾期不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業主委員會應當督促其限期交納;逾期仍不交納的,物業服務企業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第四十一條 業主應當根據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從其約定,業主負連帶交納責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給物業買受人的物業,物業服務費用由建設單位交納。 原問題:《新換的物業公司還用重新和業主簽合同嗎?沒重簽合同可以不交物業費嗎?》回復于 2022-08-02 16:52:10
相似問題解答
熱心律師
律師最新回復
-
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