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離婚協議中把房產協議留給孩子們的,可以撤銷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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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你好!一、離婚協議約定將共有的房產歸子女所有,是一種以解除雙方身份關系目的贈與行為。鑒于離婚協議主要是為解除雙方婚姻關系的目的而設定,這種發生在特定身份關系當事人之間的、有目的的贈與,并不違反法律的規定,具有一定的道德義務性質,也屬一項諾成性的約定。在雙方婚姻關系事實上因離婚協議得以解除,且離婚協議的其它內容已經履行的情況下,應當視為贈與財產的目的已經實現,故其贈與房產行為依法不能隨意撤銷。二、《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條規定,“贈與人在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具有救災、扶貧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或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不適用前款”。離婚協議中約定將房產贈與子女,是為了在物質上給予一定的補償,給予子女提供良好的居住環境,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長,一定程度上減少離婚給子女帶來的傷害,屬于附有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是不可撤銷的贈與合同。且夫妻共有財產贈與子女有別于普通民事主體之間的贈與,這種贈與表面上也體現了贈與的“無償”特性,實際上往往與父母對子女的撫養義務及其它附隨義務緊密相連。 原問題:《離婚協議中將房產贈與給孩子的行為可否撤銷》回復于 2022-12-03 16:1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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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o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