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老人有四個子女,現在老人沒了女兒能分遺產嗎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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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財產是可以請求分配的。根據我國繼承法規定,第一順位的繼承人為:配偶、父母和子女。你爺爺和奶奶去世后,留下的財產有四個子女繼承,每個人繼承的份額是相同的,即按照四個人分配,每個人可以得到1/4的財產。現在其中一個人要求分配,不必經過其他三人的同意,因為其中1/4的財產是他的繼承財產,他有權請求分配。其他三人不同意分配,可能是因為不想處分老人遺留下來的房產,但是現金是可以在四個人之間首先進行分配的,一個人可以得到3萬元。至于房屋如何處置,可以由子女四人共同居住,也可以進行變賣。如果其他三人不同意變賣,就需要補償要求變賣的那個兒子,共4萬元。就是說,不主張分配房子的三個子女應該補償主張分配子女4萬元,然后,得到4萬元的女子對房子就不在享有任何權益了。希望對你有幫助。 原問題:《繼承法--關于老人家去世之后財產4個子女分配的問題》回復于 2022-08-03 18: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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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